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烟台人才交通卡”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年03月01日 15:36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办理“烟台人才交通卡”的通知》,为给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公共交通服务,即日起烟台市面向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常态化办理“烟台人才交通卡”实体卡,现将我校办卡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未进行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人才可根据《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二、可享政策

“烟台人才交通卡”有效期3年,自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当月月底停止使用。3年有效期内,凭卡可免费乘坐烟台市公交集团公司运营的常规公交线路公交车(不含旅游公交、定制公交及联营的城际客运班车等)。

三、办理程序

1.符合条件的E类高层次人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向烟台市民卡服务窗口提交《“烟台人才交通卡”申请表》见附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或通过手机扫描服务窗口专属二维码进行身份验证后进行办理

符合条件的A至D类高层次人才,可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烟台市民卡服务窗口提交《“烟台人才交通卡”申请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或通过手机扫描服务窗口专属二维码进行身份验证后进行办理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烟台人才交通卡”申请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交由人事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进行集中办理。

2.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经确认高层次人才信息无误后,提供办卡服务。

3.“烟台人才交通卡”办理后即时生效。

四、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期间可到以下地点的烟台市民卡服务窗口办理:

1.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详细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服务专员及电话:曲老师13176900010;

2.芝罘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详细地址:芝罘区菜市街46号,服务专员及电话:李老师18561051983;

3.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详细地址:福山区永达街西首1021号,服务专员及电话:刘老师13356967819;

4.牟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详细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服务专员及电话:于老师15666586773;

5.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详细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服务专员及电话:张老师15553552590。

五、其他办卡事项

1.“烟台人才交通卡”每年审验一次,E类高层次人才需至少提前一个月,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烟台人才交通卡”到烟台市民卡服务窗口进行办理,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激活下一年度使用权限。A至D类高层次人才需至少提前一个月,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烟台人才交通卡”到烟台市民卡服务窗口进行办理,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激活下一年度使用权限也可将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烟台人才交通卡”交由人事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集中办理。逾期不审验的,一年期满后的次月卡片自动失效。

2.“烟台人才交通卡”实行诚信申报和实名制办卡,仅限高层次人才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发现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或冒用、转借他人的,立即取消其享受交通卡政策待遇资格,并通报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及享受“烟台优才卡”或“烟台优青卡”政策待遇资格。交通卡办理过程中,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已办理免费公交车卡证的,不再享受该免费政策;已享受过“烟台人才交通卡”政策待遇的,不再重复办理。

4.“烟台人才交通卡”损坏或丢失的,换卡、补卡程序参照办卡流程执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以《关于办理“烟台人才交通卡”的通知(中共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准

    六我校工作安排

1.“烟台人才交通卡”申请表》“工作单位意见”一栏“经办人签字”处由人事处工作人员填写,“单位盖章”处须加盖人事处公章。填写籍贯时,籍贯为山东省的仅填写市区(县),如烟台市芝罘区或济宁市梁山县;籍贯为山东省外的请填写省市区(县),如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或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

2.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烟台人才交通卡”申请表》(正反面彩色打印,一式三份)、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彩印,一式一份收齐后来人事处(一号办公楼318室)集中办理,人事处常态化办理本业务。

3.A至D类高层次人才如需人事处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办理,请将本人身份证原件、“烟台人才交通卡”申请表》(正反面彩色打印,一式三份,“申请人承诺”一栏请申请人手写签字)、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彩印,一式一份提供给人事处工作人员,服务专员将集中进行办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010318(非内线,无短号)

 

附件:“烟台人才交通卡”申请表

  

 

                                                                            人事处

2021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