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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申报条件》(鲁大校发〔2012〕71号)

发表日期:2013年10月14日 22:08 文章编辑:未知 浏览次数:

鲁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申报条件

鲁大校发〔201271

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服务育人,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积极承担岗位工作任务,完成规定的岗位工作量。其中教师系列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为合格及以上,教师岗位兼职人员按规定减免部分教学工作量。

聘期内各年度考核均须合格。

具备规定的相应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规定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其中,取得后学历应满3年(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除外);竞聘晋升教授四级岗位(教师系列四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教师系列七级岗位)须取得硕士学位,40岁以下竞聘晋升教师系列四级岗位须取得博士学位,否则按破格掌握。

二、晋升教师系列各级岗位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

竞聘教师系列各级岗位,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相应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聘期内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专家,或取得重大学术成就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可不受业绩条件项目限制,直接申报参加相关职务层次、等级岗位的竞聘。

(一)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设置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1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须任教授满5年,教学效果优秀,且任现职近5年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 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1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40万元以上。

2. 4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

3. 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2篇,或A1篇并B2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三)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须任副教授满5年,且任副教授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25万元以上。

2.5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3. 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B类论文各1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四)破格竞聘教授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须任副教授满3年,教学效果优秀,且任副教授职务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1323条件:

1.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1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40万元以上。

2.5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

3.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2篇,或A1篇并B2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2项。

(五)副教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须任副教授满8年,教学效果优秀,且任现职近5年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8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以上。

2. 5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前3位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或首位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

3. 2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1篇,或B2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六)副教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须任副教授满4年,且任现职近5年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 主持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上。

2. 5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前4位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

3. 2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1篇,或B2篇,或B1篇并C2篇,或C4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七)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讲师竞聘副教授三级岗位,须任讲师满5年(或博士任讲师满2年),且任讲师(或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 主持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以上。

2. 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3. 3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1篇,或BC类各1篇,或C3篇,同等情况下另有首位发表高水平教学研究论文的,予以优先考虑;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八)破格竞聘副教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须任讲师满3年(或具备博士学位),教学效果优秀,且任讲师(或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1323条件:

1.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8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以上。

2. 5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

3. 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1篇,或B2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专利2项,其中至少1项发明专利。

(九)讲师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须任讲师满6年,且任现职近5年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 5位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2. 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

3.4位撰写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B类论文1篇,或C2篇;或前2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十)讲师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须任讲师满3年,且任现职近5年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5位承担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2.获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

3.参与撰写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C类论文1篇;或前3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十一)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硕士研究生须任助教满2年、本科学历须任助教满4年,且任助教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承担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

2.获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

3.参与撰写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C类论文1篇,或D2篇;或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十二)确认讲师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博士按规定确认讲师三级岗位。

(十三)助教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需任助教满3年。

(十四)确认助教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按规定确认助教二级岗位。

三、辅助系列各级岗位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

竞聘辅助系列各级岗位,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具备下列相应任职年限及业绩条件。

(一)正高级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须任副高级岗位满5年,且任副高级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8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20万元以上。

2.5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或首位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或获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

3. 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1篇,或B2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二)破格竞聘正高级四级岗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须任副高级满3年,且任副高级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1323条件:

1. 2位承担国家级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25万元以上。

2.5位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

3. 首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2篇,或A1篇并B2篇,或B4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专利2项,其中至少1项发明专利。

(三)副高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须任副高级满8年,且任现职近5年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主持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上。

2. 3位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获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

3. 3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1篇,或B2篇,或B1篇并C2篇,或C4篇;或前2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四)副高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须任副高级满4年,且任现职近5年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2位承担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4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以上。

2.4位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或获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

3. 3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1篇,或BC类各1篇,或C3篇;或前2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五)副高级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须任中级满5年(或博士任中级满2年),且任中级(或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3位承担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5万元以上。

2. 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或获市厅级科研一等奖前4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前2位;或获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

3. 4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B类论文1篇,或C2篇;或前3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六)破格竞聘副高级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须任中级满3年(或具备博士学位),且任中级(或攻读博士学位)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1323条件,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或主持各类课题累计到帐经费自然科学类6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15万元以上。

2.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

3.3位撰写高水平的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A类论文1篇,或B2篇,或B1篇并C2篇,或C4篇;或首位获国家授权专利2项,其中至少1项发明专利。

(七)中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须任中级满6年,且任现职近5年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 5位承担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2. 获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

3.5位撰写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B类论文1篇,或C2篇,或C1篇并D2篇;或前5位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八)中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须任中级满3年,且任现职近5年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承担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2.获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

3.参与撰写(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C类论文1篇,或D2篇;或获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九)中级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硕士研究生须任助级满2年、本科学历须任助级满4年,且任助级以来的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承担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2.获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的额定人员。

3.参与撰写学术专著(译著、教材);或首位发表D类论文1篇;或获国家授权专利。

(十)确认中级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博士按规定确认中级三级岗位。

(十一)助级一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需任助级满3年。

(十二)确认助级二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硕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按规定确认助级二级岗位。

四、任职条件说明

(一)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岗位系列,竞聘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条件中各类课题、奖励、成果须是竞聘岗位本学科专业的成果,除脱产全日制攻读博士、硕士期间或调入前的业绩成果外,均须以鲁东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1项计算。

(四)科研奖励、课题、论文级别的认定均按学校最新科研管理相关文件执行。教学奖励指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评选的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学术专著(教材)或译著的水平由校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认定。相关文件未作规定的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课题、竞赛等,由学校科研、教学等相关部门认定。

(五)上述教师系列各级岗位晋升申报条件为最低条件要求,各学院可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际情况与发展要求,制定更为具体的标准条件。

五、附则

本条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按本条件执行。

本条件由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