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岗位等级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导向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评审,在执行《鲁东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鲁大校发〔2014〕37号)的规定时,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层次、不同等级岗位要求,注意把握以下政策导向:
(一)教师系列
1、科研和学术水平要求方面,专业技术职务越高,学术水平要求越高;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内,岗位级别越高,学术水平要求越高。
2、评审教授三级岗位时,注重学术水平和成果水准,在达到晋升申报条件的基础上“优中选优“。
3、评审教师系列五级、六级岗位时,坚持“条件优先,宁缺毋滥”的原则,必须达到文件规定的晋升申报条件。对达到任职条件的申报人员,综合考虑任职年限和教学科研贡献。
4、评审教师系列八级、九级岗位,参照五级、六级岗位的评审导向,更加注重任职年限和教学业绩。
(二)辅助系列
辅助系列岗位等级竞聘评审,要体现出业务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要充分考虑业务工作和实际贡献,充分考虑不同系列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达到相应岗位要求的科研条件的情况下,注重其业务水平和实际贡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单位主要技术岗位上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考虑任职年限长、业绩优秀的人员;优先考虑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奖励的人员。
二、竞岗数额规定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竞聘评审,须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2015年岗位聘用教师系列和辅助系列岗位设置意见表》(附后),在各教学科研单位及辅助系列各系列相应岗位等级设置数额内确定拟聘人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每个职务层次中除最低一级岗位,其它等级岗位均不得突破相应的岗位设置数。因所在单位资格审查不严而未通过学校复审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竞聘评审办法
岗位等级竞聘采取由高到低逐级竞聘的办法,申报竞聘某一等级岗位未获推荐通过的,自动转入同一职务层次中的下一个等级岗位参加岗位竞聘。如参加原聘等级岗位的高一等级岗位竞聘未获推荐通过的,应先续聘至原等级岗位,余下的空岗再组织其他人员参加竞聘。由于岗位竞聘评审工作由高到低一次性完成,各单位的空岗和拟聘数量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务必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设置数,算清空岗数量和推荐人数,使二者吻合,以免错算、漏算。
四、工作规程和工作纪律
岗位等级竞聘政策性强,涉及人员多,各教学科研单位要认真贯彻学校会议精神,正确把握政策导向,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15年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鲁大校办发[2015]19号)中规定的工作程序,严肃评聘工作纪律,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教授委员会全体成员和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订个人守纪承诺书。对于出现拉票贿选、徇私舞弊现象的,一经查实,按学校《关于严肃岗位评聘纪律的若干规定》严肃处理。
附:
1.《2015年岗位聘用教师系列岗位设置意见表》
2.《2015年岗位聘用辅助系列岗位设置意见表》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