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请各单位初步统计本单位教职工第二聘期内的业绩成果,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在职人员(含专业技术岗位兼职人员)全面梳理第二聘期内取得的各项工作业绩成果,填写《第二聘期业绩成果统计表》。
二、业绩成果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等次、要求等按照教学科研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鲁东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3个文件的通知》(鲁大校发〔2014〕38号)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不满3年的,不再申请延期退休或晋升竞聘的,可不予统计。
四、各单位根据教职工现聘岗位和业绩成果,对照《关于印发<鲁东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3个文件的通知》(鲁大校发〔2014〕38号)中相应岗位的任期目标任务要求,如实填写《汇总表》。
《第二聘期业绩成果统计表》《汇总表》(A4,纸质版1份)于3月20日前报北区一号办公楼321房间,《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duszk@163.com。联系人:董治刚,联系电话:68390。
附件:《第二聘期业绩成果统计表》《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