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建设
岗位聘用

关于开展第二聘期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9年06月05日 19:27 文章编辑: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鲁东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3个文件的通知》(鲁大校发〔2014〕38号)等文件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将开展第二聘期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岗位任期期满人员,包括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及以下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二、考核依据

本次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以岗位聘用合同中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要求为依据,按照关于印发<鲁东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3个文件的通知》(鲁大校发〔2014〕38号)执行。注重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考核评价的首要条件。

三、考核分工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人事处,负责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解释考核有关政策,受理异议及申诉。各党总支(党委)成立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党总支(党委)为单位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各党总支(党委)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参加考核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评议,提出初步考核结果意见。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审议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教辅系列四级、五级职员、六级职员等岗位人员的业绩材料和初步考核结果,审核其他岗位初步考核结果。

教务处、科学技术处、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办公室、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审核确认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教辅系列四级、五级职员、六级职员等岗位人员相关业绩成果。

四、考核程序

1.安排部署。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考核通知及相关文件。各党总支(党委)成立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参加考核人员准备考核工作。相关文件、表格可通过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个人总结。参加考核人员总结任期工作,重点梳理岗位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登记表》,提交业绩成果材料。符合“可不参加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条件规定的人员,填写《不参加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审批表》。任期内有转专业技术系列、转岗位类别经历的,个人总结应包含前后两个岗位的工作内容。

3.材料审核公示。各党总支(党委)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考核人员《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登记表》进行审核,对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进行认定,将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原件进行公示。对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教辅系列四级、五级职员、六级职员等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报送相关责任部门审核确认。

4.单位考核评议。各党总支(党委)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参加考核人员任期内师德师风表现、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研究拟定初步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登记表》、《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汇总表》、《不参加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审批表》和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教辅系列四级、五级职员、六级职员等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报送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专家复审。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教辅系列四级、五级职员、六级职员等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复审、评议,提出复审意见。

6.学校审定。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复审意见和各单位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及结果运用

严格对照关于印发<鲁东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3个文件的通知》和岗位聘用合同规定的任期目标任务,根据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完成目标任务”和“未完成目标任务”两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取消2019年度职级晋升资格。对未完成部分,要求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届时组织考核,对仍完不成的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不得晋升职级。

任期目标任务未完成部分,与下一聘期目标任务同时纳入下一聘期期满考核,按照《鲁东大学岗位聘期期满考核办法》(鲁大校发〔2019〕6号)执行,对于完不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的,确定聘期考核“不合格”,予以降低岗位等级。

对于发生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有关问题说明

1.经学校批准在校外工作和进修人员任期期满的需要参加本次考核。2018年管理岗位新晋升人员不参加本次考核。

2.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连续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聘用满10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不满3年,且不再申请延期退休或申报晋升高一层次、高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人提交不参加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申请,可不参加本次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并可申请续聘原岗位至退休。

3.纳入本次考核范围的2014年之后新进人员,其业绩成果时限为自入校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教学科研目标任务可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其他人员业绩成果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各项业绩成果的认定标准按同时限内学校相关教学科研文件执行

4.除有明确规定外,岗位任期目标条件不同条款之间可以根据数量和层次级别进行对应抵顶。根据关于印发<鲁东大学教师岗位任期目标>等3个文件的通知》(鲁大校发〔2014〕38号)所规定的任期目标条款,按照“层次对等、数量对等”原则进行折算

5.专业技术岗位兼职人员的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分别对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个岗位进行考核,分别确定考核结果。

七、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考核工作,严格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进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肃考核纪律,认真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涉及考核本人,或与被考核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和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6月6日前

1.各单位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考核通知和有关文件。

2.各党总支(党委)成立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6月15日前

3.个人总结。参加考核人员进行任期工作总结,填写《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登记表》,提交业绩成果材料。符合“可不参加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条件规定的人员,填写《不参加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审批表》。

4.材料审核公示。对参加考核人员《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登记表》及业绩成果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将符合条件的业绩成果原件进行公示。对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教辅系列四级、五级职员、六级职员等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报送相关责任部门审核确认。

6月19日前

5.单位考核评议。各党总支(党委)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考核人员任期内师德师风表现、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研究拟定初步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6.材料报送。6月19日前,将《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登记表》、《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结果汇总表》、《不参加岗位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审批表》和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教辅系列四级、五级职员、六级职员等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报送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22日前

7.专家组复审。学校专家组对二级教授、三级教授、教辅系列四级、五级职员、六级职员等岗位人员的业绩成果进行复审、评议,提出复审意见。

6月26日前

8.学校审定。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复审意见和各单位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核结果。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