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条件
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可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具体条件要求参照《“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7〕228号)。
二、推荐要求
按照要求,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至多推荐特聘教授人选1名、青年学者人选1名(相关学科分组见附件);特聘教授推荐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应不少于20%;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
三、材料报送
6月27日,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填写《“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北区1号办公楼321室)。
6月28日,学校确定的申报人选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填报(登陆帐号请联系人事处,电话:68390),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6月30日,申报人选按照《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准备纸质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董治刚,联系电话:68390
电子邮箱:lduszk@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材料
人事处
2017年6月21日